随着部分典型案例的曝光,对新能源车“骗补”的大清算正全面展开。
昨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新能源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部分情况,曝光了五个典型案例。上榜的五家车企累计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逾10亿元,所涉及的虚假申报或已申报未完工车辆合计达3500余辆。其中,涉嫌恶意骗补且情节最为严重的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不仅被财政部取消了中央财政补贴资格,还被工信部取消了整车生产资质。另外,A股上市公司金龙汽车、京威股份的控、参股企业也“榜上有名”。
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 涉案企业被取消中央财政补贴资格
新能源车产业是国家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能源车产业是促进汽车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从中央到各地的多项补贴和扶持政策,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纷纷出台的。而在财税扶持政策的推动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已成为全球新能源车保有量最大的国家。截至2015年底,国内新能源车累计生产49.7万辆,销售约44万辆。财政部称,自2009年起,中央财政对新能源车推广应用予以补助,截至2015年底,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补助资金334.35亿元。
但财政部也发现,随着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推广数量的快速增加,个别企业受利益驱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骗取和违规谋取财政补贴,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侵犯了守法企业研发生产新能源车的合法权益,对我国新能源车的推广应用造成了恶劣影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在2016年初,财政部组织力量对90家主要新能源车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涉及2013年至2015年已获得和已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车40.1万辆,抽查了13.3万辆已销售的新能源车的运营状态。检查发现,一些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嫌骗取财政补贴,部分车辆未销售给消费者就提前申报补贴,不少车辆领取补贴后处于闲置状态。
昨日,财政部公布了五个典型案例,据统计,五家涉案企业共有3547辆新能源车涉及虚假申报或实际并未完工,对应的中央财政补贴金额超过10亿元。
其中,性质最为恶劣的是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通过编造虚假材料采购、车辆生产销售等原始凭证和记录,上传虚假合格证,违规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方式,虚构新能源车生产销售业务,虚假申报(2015年)销售新能源车1131辆,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156万元。
此外,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涉及金额最大。其已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车中,有1683辆车截至去年底仍未完工,但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由此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1921万元。与之案情类似的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有154辆、327辆、252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分别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574万元、9810万元和7560万元。
财政部称,已取消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中央财政补贴资格,且将追回2015年度预拨的全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同时由工信部取消其整车生产资质。对另外四家上榜企业,财政部将分别追回其通过上述2416辆违规上牌车辆所获取的中央财政补助预拨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按问题金额的50%处以罚款。同时,自2016年起取消上述四家企业的中央财政补贴资格;工信部将其问题车型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予以剔除。对这四家企业2015年生产销售的其他新能源车,则由当地监管部门逐一严格审核后重新申报,确无问题的可按原政策继续予以中央财政补助。
财政部还称,这四家企业何时恢复执行中央财政补贴政策,视地方政府和企业整改情况而定。届时,将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共同核查验收,验收合格报国务院批准后方可恢复执行财政补贴政策,但不恢复其预拨财政补贴资金资格。
记者发现,仅上述五个案例便已波及两家A股上市公司。如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的48%股权由京威股份持有(据半年报)。今年上半年,京威股份营业收入约22.23亿元,净利润2亿元;深圳五洲龙汽车上半年则实现营收1.32亿元,亏损达1.25亿元。不过,京威股份此前公告仍表示,将对深圳五洲龙汽车进行等比例增资,将按持股比例增加投资约1.04亿元。近两日,京威股份股价已现颓势,呈连续下跌。
相比之下,金龙汽车所受影响更大。2015年年报显示,金龙汽车当年所获新能源车补贴约达58亿元,上市公司同期净利润为5.35亿元。本次被曝光的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由金龙汽车持有60%股权,年报显示,该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4.84亿元,同比增长20.53%,净利润4.81亿元,同比增长85.47%。
清算完成后将出台新的扶持政策
上述五个案例的曝光,意味着“骗补”清算将全面展开。据悉,在此次被清查的90家主要新能源车生产企业中,被点名曝光并接受处罚的仅是情节严重、涉案金额较大的几家。其他企业虽未被点名,但问题也不少。
对于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者,财政部此次也给出了处罚原则。据披露:对存在“有车缺电”和“标实不符”问题的企业,财政部已追回2013年及2014年“问题车辆”已获取的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并依据有关规定,按问题金额的30%处以罚款,对2015年问题车辆不予清算;对涉及此类问题的企业取消其2016年财政补贴预拨资格,但其依法合规生产销售的车辆,仍可按规定申报财政补贴。
此外,对闲置车辆,在2015年清算中按全额或50%暂扣其中央补助。其中,对于车辆符合出厂标准但出售对象是关联企业而非终端用户,提前谋取补贴的,所涉及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暂缓清算,待车辆卖给终端用户并实际应用后,再按实际交付和应用年度的补助标准进行申报,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再予清算。对于车辆虽已卖给终端用户,但在获取财政补贴后闲置的(不含租赁公司类),在清算时只按正常补助标准的50%结算。一年后达到利用率标准再拨付余款。如一年后仍然闲置,则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根据问题严重程度,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向问题企业所在的省市地方政府进行通报,要求当地政府进一步核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交当地行政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及检察机关处理。对相关企业骗取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的行为,由地方参照上述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尽管已严惩部分“骗补”企业,但财政部大力推进新能源车发展的方向未变。财政部称,将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补充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上述处理原则,对相关企业报送的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数据进一步审查核实,积极稳妥做好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对财政部此次检查未涉及的企业,由地方开展进一步核查。
规范后的新能源车业,还将迎来新的扶持政策。财政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修订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及时提高准入门槛,引领技术进步,适时采取补贴退坡办法,促使新能源车产业尽快步入自我发展的健康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