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体报道,美国多个州政府正在考虑通过一项立法草案,限制科技公司在其边界处进行自动驾驶汽车测试。这一立法草案在部分州被称为《安全自动驾驶车辆法案》(SAVe),规定只有汽车制造商才能在这些州境内测试自动驾驶汽车,这引起了Uber和Waymo等从事自动驾驶系统研发的科技巨头的强烈不满,认为这些规定过于严苛,将在自动驾驶汽车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的科技公司排除在外,给予传统车企过多优势,存在不公正的现象。据悉,美国最大的汽车制造商通用参与了关于路测主体规定的制定。在自动驾驶汽车话语权上,传统车企与科技巨头玩起了“宫心计”?
“老大哥”通用整“幺蛾子”
目前,美国至少有五个州——佐治亚、伊利诺伊、马里兰、马萨诸塞和田纳西,计划出台一系列法规,将仅允许汽车制造商在公共道路上部署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即SAVe法案。该法案是去年5月美国密歇根州政府首先提出的。当时,美国共和党参议员麦克·康沃尔等人提出了一系列法案,允许没有方向盘或制动踏板的自动驾驶汽车上路测试。通用参与了SAVe法案的制定,规定只有汽车制造商才能进行自动驾驶汽车测试。
对于那些想让出行更加便捷的州而言,自动驾驶技术的出现是个福音,但是对于很多州立法者而言,这项技术还属于陌生领域。美国田纳西州共和党参议员威廉·兰伯斯说:“我对自动驾驶解决方案非常感兴趣。”但同时,兰伯斯也是田纳西SAVe法案的支持者,因为他希望在自动驾驶汽车发展初期采取谨慎的态度。“我们在尽力找到田纳西州的平衡点。”他说。
通用表示,除了与密歇根州在SAVe法案上展开过合作外,该公司还与田纳西州和伊利诺伊等州开展合作,以促进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部署。“正式上市之前,我们必须确保公众能接受自动驾驶这项技术。”通用联邦事务执行总监哈里·莱特西表示。他还补充说,法案中特别提到“汽车制造商”一词并非为了将 Waymo 和 Uber 等公司剔除,而是为了阻止那些不可靠的公司将不安全的车辆开上路。“公众对自动驾驶技术的认可非常重要,如果让难以确保安全性的公司在街道和公路上运用这项技术,可能会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莱特西说。
SAVe法案遭到诸多科技公司的强烈抗议,而作为参与制定的一方,通用也遭到炮轰。据美联社的最新报道,上述五个州中,有四个州的议员表示,通用公司内部人员要求他们提起立法议案,并规定测试主体须为汽车制造商。通用矢口否认打压其他品牌。莱特西表示,各州立法者提起这些限制性议案是自发性的,并非出于通用公司授意。
科技公司凭啥out我?
尽管通用声称该公司是为了保证自动驾驶汽车的发展,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各州提出的草案是为了阻止新的竞争者在道路上进行自动驾驶汽车测试。“我们对佐治亚、田纳西、伊利诺伊和马里兰州正在审议的法规并不赞同,因为这会对某些公司有利。”美国自动驾驶联盟表示。
在密歇根州出台SAVe法案之后,Waymo和Uber等科技公司都表示强烈反对。他们认为,法案对于“汽车制造商”的定义太过狭隘。“正如美国消费者有权选择购车类别一样,他们也有权选择更安全、更先进的自动驾驶汽车。”Waymo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种反竞争法案,只会拖慢自动驾驶技术的上市时间,导致一个不公平的市场,代价则是消费者的安全。”
在Uber和Waymo CEO约翰·克拉富西克的抗议下,密歇根州后来对“汽车制造商”一词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将研发和测试自动驾驶系统的科技公司也包含在内,修正法案已于去年12月通过。目前,田纳西州、佐治亚州、马里兰州和伊利诺伊州均在审阅SAVe法案的原始版本,即未对“汽车制造商”进行修改的版本。美国道路安全自动驾驶联盟咨询师Chan Lieu表示,只允许车企进行自动驾驶汽车测试不仅会带来安全问题,也是反竞争的表现。“这既不利于创新,也不利于安全。”他说。
联邦统一法规迫在眉睫
并非所有车企都与通用站在同一战线。奥迪美国政府事务总监布拉德·斯特茨表示:“将创新者关在大门之外不是什么好主意,因为他们可能会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科技公司是很好、优质的合作伙伴。从诞生以来,竞争都是引发自动驾驶技术变革的最好催化剂。”在Waymo和Uber等公司的压力之下,上述五个州的法规议案是否会得到通过,还是会和密歇根州一样出现改良方案,目前还不明朗。
对于自动驾驶这项先进技术,美国联邦政府也一直持审慎的态度,尤其是特斯拉自动驾驶致死事故发生之后。去年9月,美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发布了一套自动驾驶汽车的指导方针,但并未颁布具有约束力的法规。目前,NHTSA仍在对这套指导方针进行评估,以期推出一项能在全国通用的政策。
不少车企与NHTSA的意见一致,认为应颁布一套统一的法规,并由联邦政府负责监管。“我们坚持认为,自动驾驶技术性能标准应在全国范围通用。”丰田研究所CEO吉尔·普拉特表示。美国道路安全自动驾驶联盟则认为,在联邦政府还未出台指导方针的情况下,各州制定具体法规还为时过早。该联盟的成员包括福特、沃尔沃以及Waymo、Uber和Lyft。